清華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
  養老金改革定調:公平、可持續
  記者發自北京
  郭晉暉
  [ 在公平和可持續兩大原則指導下,三中全會後全國社保制度將正式進入體系建設階段,而不僅僅是簡單的框架搭建 ]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對未來中國社保體系建設只提了一句話——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但卻蘊含著對過去十年間社保改革諸多失誤之處的矯正。
  清華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昨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表示,講公平和可持續恰恰說明過去的制度框架中存在很多不公平和不持續的因素,在這兩大原則的指導下,三中全會之後全國的社保制度將正式進入體系建設階段,而不僅僅是簡單的框架搭建。
  “就養老金的頂層設計而言,‘公平’就是指導下一步如何並軌,‘可持續性’是指為了保持基金中長期收支平衡需要增加繳費年限,這等於已經定調了。”楊燕綏說。
  公平:消除身份和地位差別
  “十一五”規劃期間,中國基本完成了社會保障體系框架的搭建,但這個框架存在很多問題,比如城鄉分割、制度碎片化等,最受詬病的就是身份不同而導致的待遇差別,如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金的養老待遇相差過大。
  楊燕綏說,社會保障是保障公民基本安全的制度體系,應該消除人的身份和地位的痕跡。全會公報提出公平的原則要將公平的指導下,消除城鄉差距、多軌制差距,以及戶籍制度帶來的差異和不公平。
  具體政策取向上,公平將指導下一步的並軌,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的養老金並軌,不同人群之間醫療保險制度的並軌,也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的並軌,這些都將一步步地推進。
  正在進行的養老保險頂層設計中,並軌是一大難點。從2008年開始,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先期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試點。但時隔五年,基本沒有實質性動作,被業內稱為“失敗的試點”。
  同時,1000萬公務員是否與3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起進行並軌也是一個焦點,如果公務員不進去,事業單位和企業合併比較困難,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很難有效推進。據本報記者瞭解,雖然人社部曾經就並軌公開表態是大勢所趨,但實際上對於公務員是否參加卻含糊其辭,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社保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行政體制改革、財稅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結合起來。楊燕綏認為,公報中這些內容雖然沒有和社保寫在一起,但卻是社保改革的基礎。
  比如戶籍制度改革之後,隨著戶籍管理的淡化,社保卡的功能將越來越被強化,戶籍制度改革同時應該推進社保號碼和社保卡,以及背後個人檔案的管理。
  “社保卡記錄終身、便攜流動,全國聯網的特點將消除戶籍所帶來的身份不公平,社保卡的推行也將衝擊當前行政管理體制中的多龍治水和信息孤島。”楊燕綏說。
  然而,統籌層級向中央提升,社保數據向上集中是社保卡取代戶籍管理的前提。當前社保統籌層次過低因此成為社保卡全國推行最重要的障礙,縣市級的統籌決定了它不可能全國聯網。
  可持續:合理確定繳費和領取比例
  楊燕綏認為,當前社保制度中存在很多短期行為,尤其是在資金的籌集上缺乏長期的可持續性。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社會保障存在七大風險,中國已經對這些風險都做出了制度的安排。養老、醫療以及傷殘在中國都是長期風險,需要長期的財務安排。
  楊燕綏認為,公報中的可持續性主要是指基金的可持續性,其中涉及很多的問題,比如繳費年限是否應該延長,退休前的繳費和退休後的發放要有合理的比例等。
  在她看來,公報提出可持續性已經為下一步延長繳費年限,或是領取時間的改革定了調,但延長多長時間,什麼時候領取等具體問題要以統計中的人口預期壽命數據為依據,並不是政府拍腦袋可以決定的。
  “確保資金中長期收支平衡,不是僅僅滿足於眼前提高待遇和做一些短期的承諾,而是按照風險的長期性,保證基金的收支平衡。”楊燕綏說。
  關於三中全會之後是否會提高社會保障的待遇水平,楊燕綏說,待遇過低的肯定會提高,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會提高。政府通過完善管理服務,降低生活成本也等於提高福利程度。三中全會報告中提出服務性政府,改善民生等一攬子工程,就是要通過多方面的改革提升福利水平。
(編輯:S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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